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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目前,全國已有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杭州等數十個大中城市制定了關於在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地方法規或地方規章。而我省在控煙,特別是在公共場所禁煙,尚存在法律空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範加以制止,處罰行為無法可依。因此,在車站、醫院預防癌症食品、電梯、公園、網吧、餐館甚至行政和企事業單位的辦公室、會議廳等公共場所隨處可見吸煙的人,吸煙現象屢禁不止。
  【建議】趙旼等10名代表提出關於制定《福建省公共融資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的議案。
  【回覆】該議案由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辦理。近些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吸煙對個人和公眾身體健康的危害越來越為人們所重視,開展公共場所禁煙地方立法具有良好的社會基礎和法制基礎。教科文衛工委認為,我省原有地方性法規對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不夠完善,有必要專門進行公共場所禁煙立法,擴展、細化和完善原有《福建省愛國衛生條例》公共巴里島場所禁煙有關規定,建議將公共場所禁煙立法列入本屆立法規劃。
  (原標題:禁室內設計煙立法,具備基礎列入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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