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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侯希)近日,馬來西亞航空公司的失聯客機牽動著所有人的心,家住西安的楊女士因此打算取消之前定下的馬來西亞旅游計劃,但想要退團,卻不划算。
  楊女士家住西安城南一小區,兩周前,她和朋友共四人打算一起去馬來西亞犀鳥灣旅游,隨後選擇了西安寶中國際旅行社,每人交了5800元團費,計劃3月13日從西安經廣州直飛馬來西亞,開啟為期6天5夜的美妙之旅。
  計劃趕不上變化,沒想到3月8日曝出了馬來西亞航空公司的客機與地面失去聯繫的新聞,直到昨天下午,失聯客機始終沒有發現。“我們原本都滿懷憧憬地想去好好玩玩,但出了這麼大的事,四個人現在一點心情也沒有了。”楊女士說,四人都不想近期去馬來西亞旅游了,3月9日,她聯繫了旅行社希望能退回團費,但被告知只能退很少一部分費用,對此很不理解。
  昨日上午,西安寶中國際旅行社的郭經理告訴記者,楊女士等人在報團繳費時,旅行社都與他們簽訂了制式的正規旅游合同,其中關於退費項目有細緻的規定,楊女士等人的行為屬於單方面提出中止合同,飛機13日便要起飛,9日才口頭提出退團申請,根據合同規定,無法給她退全額團費。隨後,記者又從楊女士處證實,旅行社確實與他們簽訂了制式合同,她還沒詳細研讀相關違約條款。
  國家旅游局之前頒發的《團隊出境旅游合同示範文本》規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出發前6日至4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旅游費用總額70%向旅行社支付業務損失費;出發前3日至1日,按旅游費用總額85%向旅行社支付業務損失費。
  根據相關規定,記者計算發現,假如楊女士3月10日正式書面提出退團申請,那麼最多也只能獲得退費870元。最終是否退團,楊女士說還在考慮。  (原標題:想取消赴馬來西亞旅游算算賬太不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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