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內閣4月1日上午舉行會議,決定通過“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大幅放寬對外輸出日本武器裝備和軍事技術的條件。
  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外交室主任呂耀東認為,日本放寬武器出口限制在國家戰略上意在謀求成為“正常國家”,並希望通過出口武器保證海上通道的安全,將給中日關係帶來潛在影響。
  武器出口新原則
  新出台的“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聲稱,隨著安全保障環境的變化,有必要修改原先的“武器出口三原則”。
  日本政府1967年頒佈實施“武器出口三原則”,即禁止向社會主義陣營國家、聯合國決議規定實施武器禁運國家以及國際衝突的當事國或有衝突危險的國家出口武器。1976年,當時的三木武夫內閣又對上述原則進行增補,實際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
  然而,近年來,日本政府一直以各種方式試圖繞開“武器出口三原則”,包括允許日本與他國共同研發、生產武器。去年12月,安倍晉三內閣在“國家安全保障戰略”中則明確提出將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
  日本共同社報道,根據新的“三原則”,日本將在下述情況下允許出口武器裝備和技術:一,有助於促進和平貢獻與國際合作;二,有助於日本的安全保障。
  根據第二點,日本還將可以與以美國為首的安保領域合作國共同研發和生產武器裝備,加強與同盟國等方面的安保和防衛合作,確保日本自衛隊和日本人在海外活動的安全。
  除放寬武器出口限制,安倍去年還提高了日本的防務預算,為11年來首次。同時,他謀求解禁集體自衛權。
  謀求成為“正常國家”
  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專家呂耀東接受新華社記者電話採訪時說,因為武器出口會間接地導致一些戰爭,日本作為二戰戰敗國,依據和平憲法出台“武器出口三原則”。但現在,日本政府認為,這樣的武器出口原則限制了所謂“國家利益”。
  他說,修改武器出口原則與日本希望成為“正常國家”有關。日本理解的“正常國家”是,別的國家做什麼,日本也可以做什麼,包括出口武器。日本希望通過修改武器出口原則,正常出口武器,參與國際事務,真正使日本擺脫戰敗國的形象。
  呂耀東認為,日本還希望通過這種形式,加強在國際社會的話語權,首先是在亞太地區。日本可以把武器出口給所謂與日本安全密切的國家,比如菲律賓、越南、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印度洋沿岸國家,以保證所謂“海上通道安全”。
  呂耀東說,如果日本向菲律賓、越南等南海國家或海上通道相關國家出口武器,勢必會加深和加劇地區緊張局勢,給中日關係帶來潛在影響。
  日本學習院大學法律教授青井未帆認為,日本政府出台的“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明顯背離了“武器出口三原則”。與其他國家不同,日本不使用軍事力量和武器交易來獲得外交利益,但“這一做法即將發生變化”。
  刺激軍工產業發展
  呂耀東指出,日本軍工企業當前主要限於嚮日本自衛隊提供裝備,軍需市場有限,放寬武器出口將在很大程度上促進日本軍工產業的發展。
  以三菱重工等為代表的軍需產業界一直將“武器出口三原則”視為發展壯大軍工的最大瓶頸,長期呼籲日本政府放寬限制。
  日本拓殖大學教授丙午佐藤認為,日本軍工產業處於一個封閉的市場,在技術研發方面處於落後地位。因此,放寬武器出口對於日本軍工企業而言是利好消息,它們今後將能夠參與共同的武器研發和生產,接觸到頂尖的技術。
  路透社報道,日本現階段將主要出口非致命的防衛裝備,包括巡邏艇、掃雷儀等,日本政府還沒有公佈出口坦克和戰鬥機的計劃。
  日本智庫“東京財團”研究員小原凡司說,雖然放寬武器出口原則,但並不意味日本武器立即可以銷售到國外,競爭非常激烈,“日本政府在拓展海外市場方面依然需要發揮領導作用”。
  日本一些官員和專家認為,日本有望出口的武器裝備包括川崎重工生產的柴油動力潛水艇以及“新明和US-2”兩棲巡邏機。澳大利亞和印度已經分別表示有意購買日方潛水艇和巡邏機。
  張偉(新華社供本報特稿)
  (原標題:日本放寬武器出口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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