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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龍網1月26日22時55分訊(記者 楊濤)如果你參加了城鄉居民醫爆去年不幸患上重大疾病,記得在3月31日之前,聯繫參保地的醫保經辦機構,申請大病保險待遇。近日,重慶市人力社保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以下簡稱大病保險)政策進行解讀。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去年重慶有7.9萬人可享受補貼,目前仍有1萬餘人尚未提交本人銀行賬戶。
  醫療費可二次報銷 惠及近2700萬人
  74歲的崔婆婆是石柱縣魚池鎮魚池村龍洞組的一位村民,本月6日,因患心肌梗死、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她住進縣人民醫院,隨後被送往新橋醫院治療。住院15天,總共花了15.6萬元。對於這個農村家庭而言,是一筆不小的經濟負擔。
  “沒辦法,只有找親戚朋友借。”女兒馬女士說,三個兄妹東拼西湊,好不容易攢夠了醫療費。病治好了,想到還債,一家人又有些惆悵。
  好在崔婆婆按一檔標準參加了城鄉居民醫爆伴隨大病保險政策出台,2013年1月1日起,凡是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包括城鄉居民、在渝高校大學生、獨立參保的新生兒,均可享受大病保險待遇。也就是說,在享受基本醫療費用報銷的基礎上,還可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包括崔婆婆在內,這項政策將惠及重慶近2700萬參保人員,以此提高我市城鄉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患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參保就有資格享受待遇 不需額外繳費
  所謂大病保險,是指參加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的人員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門診發生屬於居民醫保基金報銷範圍的醫療費用,由居民醫保基金按規定比例初次報銷後的自付費用(以下簡稱自付費用)超過一定額度(以下簡稱起付標準)的,再由大病保險資金按規定,由商業保險公司給予補償的制度。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我市大病保險參保所需資金將從當年居民醫保籌集的資金或歷年結餘基金中劃轉,參保人員不需額外繳費。因此,只要市民按時參保繳費,就能自動獲得享受大病保險的資格。至於每年度的起付標準,將根據我市農村居民、城鎮居民的參保情況,以及上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確定。2013年,起付標準為1.1萬元。
  三段累進補償 15餘萬醫療費報銷了近一半
  針對醫療費報銷,市人力社保局解釋稱,根據自付費用金額不同,報銷比例可分為三段,實行累進補償。自付費用金額越高,報銷比例越高。
  具體來看,起付標準至10萬元(含)的,報銷40%;10萬至20萬元(含)的,報銷50%;20萬元以上的,報銷60%。值得註意的是,每位參保人員在一年內,最多可獲得20萬元補償。
  馬女士算了算,母親住院期間,共花費15.6萬元≯除不屬於醫保報銷範圍內的3.7萬元、基本醫療報銷的5.3萬元,還剩6.6萬元,這筆錢就算作大病保險自付金額。
  減去起付標準線,按照40%的比例,又報銷了2.2萬元〃2.2萬元=(6.6萬-1.1萬起付線)×40%)。兩筆相加,最終,共報銷了7.5萬元,占到費用總額的近一半。
  “政策越來越好,我們肩上的擔子也輕了!”對於這個結果,馬女士很高興。  (原標題:2013年重慶7.9萬人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3月底前可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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